近年輿論對國企曬“三公”呼聲不斷,廣州有沒有研究先“吃螃蟹”?廣州市常務副市長陳如桂昨天在新聞發佈會上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,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性質不同,很多接待費列支在業務費中,已打入成本,考慮到企業經營、商務等特殊情況,暫時不能簡單套用機關“三公”公開方式,怎麼公開會進行研究。
  記者的提問是基於三中全會《決定》提出要探索推進國企財務預算等重大信息公開的大背景,拿國企曬“三公”的高難度考題要廣州市率先作答確有挑戰性,但廣州能否率先破冰,對全國的國企改革都具有導向意義。
  國企經營的實質是人民授權管理國有資產,它的產權性質決定其兼具營利性和公共性,與民企存在不同。如廣州水投集團,政府財政每年仍補助22.6億元幫其還債,一補17年,市民對其收支理當有權知曉與監督。必須明確,不能讓國企索取政策性資源時當自己是國企,要財務公開則當自己是市場化企業而切割與納稅人的干係,以“雙面性”拒絕社會監督。
  況且,國企占有的公共資源多與公共事業密切相關。比如,廣州市政府賦予特許經營權的水投、交投、地鐵、燃氣等國企,所掌控的供水、供氣、公交、地鐵等就與市民生活成本息息相關。每遇這些公共事業價格調整,社會對其成本核算無不質疑。如企業很多接待費就放在業務費中,直接打進成本,且相關企業還曾被審計查出假髮票入賬、多列財務費用等問題,直接影響價格的合理確定。倘若作為成本之一的“三公”支出始終成謎,何以消除公共財政與市民為企業“坑爹”行為埋單的公眾疑慮?
  同樣無法迴避的是,某些國企存在奢侈、浪費乃至嚴重的腐敗行為。從全國看,中國鐵建超8億元“天價招待費”以及其他國企爆出“天價酒”“茅臺門”等事件,已足以證明“三公”消費不公開、不受監督,極易成為國企腐敗的“溫床”。廣州也難例外。紀檢部門去年曾披露,2006年到2010年查處的1600多起案件中,國企占近一半,比黨政機關還高,相信其中少不了涉及“三公”腐敗的問題。
  事實上,市領導也坦承一些企業班子違反規定、貪污腐化,造成一些國有資產流失,在一些職務消費方面也不夠規範,而其原因就是監管不到位。130多家國企掌握14500多億國有資產,監管稍有空隙都可能消耗巨額的國有資產和公共財政。堵塞國企監管的漏洞,除了以制度設置強化紀檢監察和審計監督之外,還須以適當方式將“三公”等問題公開,讓公眾像監督政府“三公”那樣監督國企“三公”。
  廣州機關曬“三公”一直走在全國前列。國企“三公”公開要開啟破冰之旅雖有難度但絕非不可為。尤其在中央既定探索推進方向之下,包括“三公”在內的國企財務預算公開已有了“指南針”。即便套用政府部門“三公”公開的模板或未必完全適合,也不能以所謂“特殊情況”繼續維持不公開的現狀,而應當探索符合企業實際的賬本公開之策。可以說,適當的“三公”公開既是倒逼國企規範運作、遏制腐敗的一劑猛藥,同時也是關切民生、贏得民心之舉。既然廣州已明確要求對國企參照機關事業單位控制“三公”支出,那麼,離曬賬本而再領風騷也就僅一步之遙。編輯:  (原標題:羊城晚報:國企曬“三公”廣州可否率先破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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